为保障河北大学裕华路校区安防工作正常开展,消除安防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河北大学分散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裕华路校区监控系统设备、部件进行分散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河北大学裕华路校区监控运行系统设备、部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存储硬盘31块(希捷银河企业级6T)、监控摄像头3个,16路录像机(宇视科技)及配套设备等核心部件(具体规格、数量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50694 元整,参与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五)安装及验收标准
采购的设备、部件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有合法来源及完整的出厂资料、合格证,安装规范标准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安装完成后须对校区监控系统、摄像头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测调试,包括监控主机存储功能、线路等,确保校区监控设备及系统全天24小时保持实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录像保存时长≥30 天,回放画面清晰,完整可辨,录像连续可回放。硬盘无故障告警,满足校园安防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日常安全巡查、突发事件追溯等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参与。
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月 21日 17时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保定市裕华东路 342 号(医学部)医学教学楼 102 室。
四、评审方式
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从报价、技术性能、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人应自行承担参与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北大学医学部主页发布。采购结束后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
特此通告
河北大学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