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医学部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24-12-25 18:40:57  浏览次数:次   打印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意识,加强医学类专业学生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根据河北大学关于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26号)《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字〔2017〕7号),结合医学部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提出本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

1.组织召开学风考风座谈会,深入剖析学风考风建设工作难点,交流工作经验做法,推动学风考风制度建设。

2.各学院召开专题班会等,加强诚信教育;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加强警示教育,营造“以诚信应考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舆论氛围。

3.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和平台加大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力度。

4.发布文明应考倡议书,组织学生签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做好考前准备

1.各学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考试严格遵守监考规程,高质量地完成监考任务。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督促各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校规校纪。

3.严格监考教师聘任环节,各开课单位排考时,原则上主监考由任课教师担任,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或开课单位教师担任。

三、严肃考场纪律

1.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要增强责任意识,佩戴监考标识,熟悉考试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肃考场纪律,杜绝失职、失察行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质量完成监考任务。

2.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一卡通,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座,严禁考试冒名顶替。不准携带教材、笔记、参考书等文字材料或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对已带入考场的文字材料或物品,应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学生进入考场后,所带的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并上交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对于将手机带入考场并私自存放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考场配置信号屏蔽器和手机收纳袋。

3.考试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准旁窥、交头接耳,不准抄袭或传递答案,不准与他人传换试卷,不准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交卷后的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以任何理由查看试卷,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强化监督巡查

1.加强现场监督,医学部和各学院要成立现场巡视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巡视,对考前清理考场、考中违纪作弊(尤其是手机作弊)、监考失职等行为进行监督。

2.加强线上巡查,医学部安排专人在监控室对全部考场实时跟踪,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手段重点关注难度较大的医学类考试科目,及时提醒监考教师,消除学生作弊的风险隐患。

五、推动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考风考纪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做好末端落实,真正将学风考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落实落细。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学风考风是检验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教育教学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制度,规范学风考风建设。

河北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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