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 福利伦理审查指南》、《关于在科技计划和科技成果管理中加强实验动物条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凡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为支撑我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加强实验动物科学使用和管理规范性,河北省实验动物学会拟于2024年7月17日-7月19日举办“第31期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班”。请各单位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回执,具体事宜见附件。
医学综合实验中心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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