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学期裕华路校区开放自习室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2-21 08:46:10  浏览次数:次   打印   关闭窗口

             为了满足同学们的学习需求,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安排,经医学部研究决定,开放各学院专用自习室,分配如下:

公共卫生学院:3#公寓52教、基础楼11

中医学院:3#公寓52教、综合楼501

护理学院:3#公寓51教、基础楼10

临床(基础)医学院:3#公寓51教、综合楼502

基础楼9教、基础楼12

具体要求如下:

1、自习室作为学习的公共场所,请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教室守则》及《自习室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教室座椅上书写、张贴各种告示、字条等,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2、不要进行和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

3、禁止任何占座行为,自习座位应随来随坐,个人物品应随身带走;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室内进行各类组织活动; 

祝同学们学习愉快,学业进步,心想事成!

 

 医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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