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快讯

河北大学医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疫情期间补充办法)

添加时间:2020-09-02 15:43:18  浏览次数:次  打印   关闭窗口

 

 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保障实习生的正常实习、生活等活动,顺利完成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学部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在严格执行《河北大学医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暂行)》基础上,结合学校及教学基地安排等实际情况,制订此规范管理补充实施办法。

一、按疫情防控要求,分类规范实习生行程管理

1、外地实习生(包括在保定市区内实习,基地住宿学生)

各教学基地按照其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期间实习生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实习生临床实习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日常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实时掌握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状态。

充分发挥实习小组长的作用,在配合基地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密切关注同组实习成员的日常活动轨迹,发现有异常情况,除汇报基地外,要及时与学院负责人进行联系。

2、本市教学基地实习,校内住宿的实习生

实习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依据相应证件出入校园。原则上实习生不准离开学校和教学基地,到校园和教学基地外的其他任何场所(学校至基地往返路途除外),均要由教学基地和学院双方批准。学院和教学基地要指派专人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学生的基本状况。

3、本校实习的实习生

在本校实习的实习生(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专业)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二、在校住宿实习生管理细则

各学院需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专业、班级,到各教学基地、实习小组组成的层级管理体系,严格掌控实习生每日出入校园和基地的行程轨迹。学生以宿舍和小组为单位,执行一日双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实习生每日到达教学基地后,由各科室实习小组长负责组织签到,并将每日签到情况于当日早8:00-8:30报学院负责人报备。未签到的实习生,学院应有专人负责追查该学生的当日行动轨迹,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医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

2、实习生在教学基地实习的过程中,所属科室的带教老师应要求学生在本院范围内活动,禁止随意外出。实习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带教老师沟通,并同时向教学基地和学院报备;

3、实习生每日由教学基地返回后,由各宿舍长负责组织签到,并于每晚8:00-8:30将每日签到表上报学院负责人报备。未签到的实习生,学院应有专人负责追查该学生的行动轨迹,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医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

4、因在教学基地加班或因工作原因晚归的实习生,应持教学基地带教老师的签字证明方可出入校园;

5、因值班或其他工作原因,当天不能返校的实习生,应同时向实习小组长和宿舍长说明,由实习小组长和宿舍长向学院报备;

6、轮休的实习生按照疫情期间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院负责人请假,并报备外出和返回的时间及行动轨迹;

7、因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要外出的实习生,严格按照《河北大学医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请销假制度执行,并将外出和返校时间及行动轨迹同时报备教学基地和学院负责人。

附:实习生规范管理流程(学校住宿生)

 

三、各单位和部门多方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医学生临床实习人员分散,学生工作、生活环境复杂,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教学基地、学院、医学部等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临床实践教学氛围。

为切实贯彻及落实本管理办法,更好达到学校要求的疫情管控效果,顺利完成我校医学生临床实习任务,各教学基地、各学院负责人及教学工作办公室均确立专人负责实习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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