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近五年来,我分工会委员会在校工会和机关总支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医学部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在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机关文化、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医学部机关建设与发展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机关分工会组织任期将满,面临换届选举任务。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是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建设,为召开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做好准备的一件大事。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会员111人以上),分工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
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2.热心工会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4.主席人选应年富力强、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5.委员的最大年龄应以能任满一届(每届五年)为原则。
三、选举原则
1.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不参加选举。
3.凡建立委员会的委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青工和女工委员。
4.分工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宣教、生活福利、女工、青工、文体、民主管理等委员。
四、选举程序
1.提名推荐候选人。由部门自下而上提名,并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
2.确定正式候选人。3月30日上午8点半召开各部门工会负责人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
3.正式选举委员。各部门以网络视频形式召开会员大会,采用举手通过方式进行选举。3月31日上午上报各部门选举结果。
4.选举主席、副主席。3月31日下午召开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5.选举结果报校工会批准。
五、工作要求
1.选举工作在医学部机关党总支领导下,由现工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严格按照选举原则和程序,按时完成选举工作。
河北大学医学部机关分工会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