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河北大学医学部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6-10 15:04:3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课程考核安排的通知》,现将医学部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18周(2021年6月28日—7月2日)
二、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占用综合楼42、43、44、45、46教室,医学教学楼102、103、106、107、203、206、207、210、211、214、217、219、221教室。
三、试卷上报及监考安排
各开课单位6月15日前上交课程考核试卷,并于6月22日前上报监考教师名单。
四、考试有关要求
1、监考
主监考员、监考员提前30分钟到办公楼220领取试卷、考试物品。考试前在黑板上书写:“考试为全程监控”、“遵规守纪,文明应考”、“严禁携带手机”和考试具体起止时间。考试结束后,主监考员将密封好的试卷直接交回开课单位,监考员将考试物品送回办公楼220。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认定并没收违纪、作弊物证,在考生答卷得分处注明“记零分”并签名(以供阅卷老师阅卷)。对于已认定的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各开课单位要复印考场情况报告单并交到教学工作办公室和学生所在学院。
2、核对学生身份
主监考员、监考员领取试卷、考试物品后直达考场,第一时间将《考点安排表》张贴在门口,学生按《考点安排表》上的座位号就坐,监考员根据《考场座次表》(带照片)核对学生身份。
3、考试巡视
  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学院要对本院学生进行巡视。
4、严格课程考核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各学院考前要按照河北大学考试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学生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5、考场纪律
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一卡通丢失来不及办理的学生,可到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参加考试。学生于考前在考场门口查看《考点安排表》上本人的座位号,并严格按该座位号对号入座。
6、查询排考结果
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考核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7、成绩登录
请各开课单位在试卷评阅工作完成后,按教务处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成绩的登录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的完成。
 
河北大学医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

上一篇:关于开展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裕华路校区暑假开放自习室的通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