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第二届“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06 14:45:32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促进医学学科发展和培育研究团队,推动医学学科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新的突破、产生标志性研究成果,努力实现“医科崛起”的学科建设目标,经批准,医学部启动第二届“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该项目主要支持中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同时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优势,重点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根据《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度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重大疾病发病机理相关的基础研究,以及对提高各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水平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应用前景的研究。重点支持微生态与健康;运动、康复、护理与健康;环境与健康;中医药与健康;精准医学与健康等领域。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深入系统的医学+X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
二、申报须知
1. 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具有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经历的我校医学学科在职人员。
3. 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研究工作。
4. 本项目分为重点培育项目、医学+X培育和一般培育项目三个类别。其中资金支持额度分别为4万、3万和2万元。
5.  同期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类别,参与(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已获得第一届医学学科培育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除以上条件外,各项目类别附加条件如下:
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自2018年至今主持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指导性项目除外),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被SCI、EI索引期刊发表与此次申报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性论文1篇(会议论文除外)。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5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医学+X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自2018年至今主持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指导性项目除外),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被SCI、EI索引期刊发表与此次申报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性论文1篇(会议论文除外)。
(2)为了鼓励医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项目负责人年龄适度放宽,年龄不超过55岁(1966年5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项目设置双负责人,且第一负责人须是医学学科在职人员。
一般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5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三、申报受理
1. 申报材料:
①《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申请书》纸质版(4份)
② 相关研究基础复印件
③ 申报信息汇总表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受理时间:各部门请于2021年5月27日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上报到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行政楼415室);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yxbxkb2020@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恕不受理个人申报。
3. 联系人及电话
张智  王桂芳 0312-5079032
四、项目评审程序
 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项目立项
五、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经费参照河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结题验收
本项目运行期为3年,重点培育项目和医学+X培育项目验收标准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或以上级别指令性项目1项,或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2篇(至少1篇SCI;会议论文除外);一般培育项目验收标准为:厅局级或以上级别指令性项目1项,或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及以上级别论文2篇。
本经费资助相关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河北大学所有,发表文章或专著须以“河北大学”为第一单位,同时应标注“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河北大学医学部
                                             2021年5月6日
附件
1.     河北大学医学学科培育项目申请书
2.     申报信息汇总表

上一篇:河北大学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下一篇:关于河北省实验动物学会举办“2021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