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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3-02 11:52:3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医学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现就加强考勤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等。
2.各部门指定一名考勤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登记、办理请销假手续等工作。考勤员要对本部门教职工每月出勤病事假等进行登记,如实填写《考勤情况备案登记表》,并由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于每月22日前(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报送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部门考勤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必须据实填报。
3.班子成员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科长为本科室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本科室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二、严格请假制度
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或需要离校的,必须按河北大学教职工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请销假。请假时由本人填写《河北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审批权限报批。请假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休假期满或休假未满提前回校工作时,应及时向本部门报到,并按照原请假审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无故不出勤的视为旷工,并根据《河北大学教职工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考勤情况是人员晋升与奖惩、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直接与工资及补贴待遇相挂钩。希望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河北大学教职工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
附件2:河北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附件3:《考勤情况备案登记表
 
                                       医学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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